当受害者在不知情不自愿的危险情况下,发生了两性关系,而同时保留了充分的证据。又或在被胁迫强行发生关系的等等犯罪事实充分,应判定为强奸犯罪。
而当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受害者发生两性关系,而只是进行简单的猥琐事实,又或者将要发生却未发生的事实证明,证明犯罪行为较轻,受害者创伤较轻应判定为猥琐罪。
任何情况下,受害者并未自愿或者被人强迫胁迫等犯罪事实证据充分,都归属于强奸犯罪。
很多人认为,我和老婆结婚多年也有了小孩,办理了婚姻合法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发生胁迫或逼迫女性强行发生两性关系不属于强奸犯罪。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任何情况都应遵循双方同意,你情我愿的情感道德伦理之下,才算真正合法,反之结婚女性在不同意的情况之下强行发生关系就属于强奸犯罪。
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每个公民都应当尊纪守法,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之时,我们确保生命安全的同时就应当勇敢站出来说出来,让法外狂徒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重刑。
怎么样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对于我们公民自主就应该多多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武装好自己,捍卫自己的合法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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